廈門市集美區(qū)華銳雙語學校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點擊咨詢招生詳情】
面向廈門市全市招生,小學部招收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初中部招收完成小學學歷教育的適齡學生。
二、招生計劃年級和人數(shù)
小學一年級招收90人
小學二年級招收45人
初中一年級招收90人
其他年級視招生情況,招收少量插班生。
三、招生原則
1) 自愿報名
2) 免試入學
3) 學生報名人數(shù)超過招生計劃時,進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四、招生時間
預報名信息登記時間為即日起,視情況安排校園參觀。
五、報名材料
1) 入學申請表(此部分材料表格由學校提供填寫);
2) 學生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一年級新生提供);
3) 小學生需提供幼兒園階段學生成長手冊復印件、廈門市兒童預防接種情況審核報告,初中生需提供小學階段學生報告冊(含成績單)復印件;
4) 體檢報告:家長提供近3個月內(nèi)二甲以上醫(yī)院體檢表,包含一般體檢(內(nèi)外科及皮膚科)、化驗肝功能、胸透及學生身心健康狀況、過敏史。
5) 戶口本/身份證/護照(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1份學校存檔);
六、錄取程序
1) 開放正式報名通道;
2) 學校根據(jù)報名情況和招生原則確定錄取名單;
3) 學校進行學生信息核實;
4) 招生工作完成,學校將學生錄取信息上報區(qū)教育局。
5) 區(qū)教育局審核完畢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6) 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校報到。
七、入學辦法
1) 集美區(qū)戶籍適齡兒童報名者預先錄取;
2) 當出現(xiàn)電腦搖號已錄取卻未報到,則視為該生放棄學位,其學位納入學校自主統(tǒng)籌。
八、注意事項
家長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完整、真實、可靠。材料不實、缺失或不符合學籍管理相關要求,學校保留隨時取消學生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費退還的權利,針對已經(jīng)注冊繳費的學生,將按照《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進行退費處理。
九、收費標準點擊咨詢學費
1. 學費收費標準(單位:元/學年)
2. 住宿費收費標準(單位:元/學年)
住宿標準為 4 人一間,住宿費收費標準均為 1萬元/學年
3. 餐費收費標準(單位:元/學年)
小學部:按自愿原則,住宿生三餐、點心費90元/天;非住宿生午餐、點心費45 元/天;
初中部:按自愿原則,住宿生三餐85 元/天;非住宿生午餐35 元/天
6. 收費方式
學費、住宿費均按學年一次性收取,餐費根據(jù)代餐費規(guī)定據(jù)實結(jié)算。
7. 收費實施細則
小學部、初中部學費及住宿費定價依據(jù)為集發(fā)展【2020】77號。收費管理辦法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執(zhí)行。
預約觀校方法
觀校時間: 即日起接受招生咨詢,安排校園參觀。
廈門市華銳萊普頓高級中學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高一年級,共120人【點擊咨詢招生入學詳情】
二、招生范圍和報名條件
我校面向廈門市全市招生,報名學生應符合《廈門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中普通高中報名條件。
三、錄取條件
報名學生在綜合素質(zhì)評價畢業(yè)總評中思想品德和學業(yè)水平兩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
“九科”至少三科達到D級以上(含D級);
實驗考試均合格的前提下,參加廈門市中考,成績達廈門市普高至低投檔控制分數(shù)線,按照“分數(shù)為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jù)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四、收費標準
1. 學費收費標準:10萬/學年
2. 住宿費收費標準:住宿標準為4人一間,1萬元/學年/人
3. 餐費收費標準:按自愿原則,住宿生三餐85元/天。
4. 收費方式:學費、住宿費均按學年一次性收取,餐費根據(jù)代餐費規(guī)定據(jù)實結(jié)算。
5. 收費實施細則:收費管理辦法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執(zhí)行。
廈門市華銳萊普頓高級中學獎學金政策
特等獎學金:全年學費、餐費、住宿費、校服費全額獎勵。
一等獎學金:全年學費全額獎勵,餐費、住宿費、校服費自理。
二等獎學金:全年學費50%的獎勵,餐費、住宿費、校服費自理。
三等獎學金:全年學費25%的獎勵,餐費、住宿費、校服費自理。
廈門市集美區(qū)華銳萊普頓幼兒園招生簡章
根據(jù)相關招生精神并結(jié)合實際,本園招生通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3-6周歲適齡小朋友
二、報名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可點擊咨詢招生詳情
三、報名需繳交材料(材料待后續(xù)通知具體上交時間)
1.填寫入園申請表(表格由幼兒園提供);
2.入園體檢表原件:可到集美區(qū)婦幼保健院體檢。轉(zhuǎn)園的兒童需提供兒童轉(zhuǎn)園(所)健康證明(不超過三個月);
3.《廈門市學齡前兒童健康檢查記錄卡》及兒童健康檢查記錄;
4.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廈門市兒童預防接種情況審核報告(家長可到社區(qū)衛(wèi)生院辦理)
5.戶口簿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2份學校存檔)。
四、注意事項
1.幼兒園是對3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gòu)。
2.家長應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和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如有發(fā)現(xiàn)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五、備注
1.未享受政府財政補助的民辦幼兒園收費按《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2.幼兒園(含享受政府財政補助的民辦幼兒園與未享受政府財政補助的民辦幼兒園)除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和規(guī)定項目的代辦費外,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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